Monday, October 22, 2018

盟誓

上世紀的一個炎炎夏日,剪着清爽短髮的她和他散步到橫跨公路的行人天橋,沿途談笑風生的她漫步到橋中央,忽然一臉莊重地說:
「以前的不算,以後如果你辜負我,我就從這裡跳下去。」

他感動到差些涕淚縱橫,由此一諾終身。


時光荏苒,鐵橋仍在,他和她重遊舊地,她依舊妙語如珠,他漫步到橋中央,情深款款地問她可還記得當年盟誓,她笑得花枝招展:
「當然記得啦!以後如果你欺負我,我就從這裡踢你下去。」

吓?乜差咁遠?😊

Wednesday, October 17, 2018

回眸

一首扣人心弦的老歌,一幅清純的肖像,一段塵封的往事。。。

當年身處難民營的他在厨坊做義工,排隊領食物的人龍裡有一個瘦小的少女,每次都低着頭,怯生生的任人打尖插隊,輪到她報上家庭人數時也不怎抬頭,聲音又低,負責分配的無賴總是給她少於糧票上的份量。

跟很多年輕人一樣,那年頭的他對營裡的許多不公都看不順眼。

有天他就跟女孩說,來時直接交糧票給他,他會親自給她拿足够的食物。

隨後他們天天都碰面,每次說的都差不多:
「妳來啦?」 「是呀,我的糧票,五個人。」
「拿去吧。」 「多謝哦!」
。。。。。

直到有一天,她接過食物後却沒離開,低着頭咕嚕了些什麼,他一再追問,她才用低到差些聽不到的聲音說,她的機期經已確定,改天就要離開候機營飛到收容國定居。

他當時的反應一般,公式化的恭賀一番。
她少有的寒暄一會,小女孩的一些瑣碎。

最後她要走了,轉身走了幾步,回過頭說:
「那我走啦!」

他揮揮手,她又走了幾步,再回過頭來,水汪汪的眼睛閃亮得像星星,高聲的說:
「我是真的走啦!」

這是他記憶中她說話最大聲的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。

如果這是電影裡的情節,主人翁就會張開雙臂,向着彼此飛奔,醉人的音樂隨着悠然嚮起。。。

這些在現實裡當然沒有發生。

在那朝不保夕的年代,通常一聲再見就永不再會,一轉身、一揮手,就是一生。

幾十個寒暑之後,女孩的樣子早已很模糊,但他偶爾仍會清晰地記起她那句凄楚的:
•••「我是真的走啦!」


*文:Ah Lu *曲/圖:互聯網

Friday, October 12, 2018

又見重陽

又見重陽
•••••
年幼時大病初癒,醫生囑咐要多呼吸新鮮空氣,老爹每天清晨就老遠的帶着我從堤岸去到西貢白騰碼頭,煞有介事的着我站在西貢河邊大口大口的呼吸。

那時節白騰碼頭還未見戰艦,两岸往來還可乘搭人力划的小舢舨,有次老爹一時興起带着我上了艇,小艇隨波起伏時我肺内的新鮮空氣也在七上八落,老爹把手放進河水裡涼快,對我說:「今天有浪。」

我那時初啓蒙,聽過「狼來了」的故事,但還未熟習「浪」這個字,一聽見水裡有「狼」,那還了得?怎也不肯跟老爹把手放進水裡。😊

老爹子女多,工作時間長,親子時候少,記憶中「浪」是唯一他親自教我認的字。


Monday, September 17, 2018

卅週年


年輕時好動,常被年輕時也相當活躍的岳丈取笑:
「嫁鷄隨鷄,嫁狗隨狗,嫁着阿 Lu 隨街走。

初婚時住在一幢大厦的小單位,無家務須打點,那時有個 TV 廣告描述一對男女閉目在地圖上隨意一指,選中一處地名 Tunguatongua 的虛構景點就出發。於是芝每到週末一早就把我摇醒,嚷着要找 Tunguatongua,我們就隨意選個鄉間小鎮,或出公路選個方向,自駕漫遊去也。

走着走着两個家中排行第三的在一起不經不覺又三十年了,三家姐,辛苦晒!


註:芝從小被家人喚做三家姐,年幼時家中有客到訪,稱呼她錯了,怎樣逗她也不高興,後來丁點大的她掀開謎底,對那長輩訪客一本正經地說:

Wednesday, August 29, 2018

世事

最近讀到一篇好文,
說村子裡有兩家人,
一個富,一個貧,
共喝同一口井的水,
一個用瓷碗,一個用瓦砵。

富人認為自己高貴,
窮人覺得自己卑微;
前者得到了虛榮的滿足,
後者却陷入無謂的惱苦。

可是他們都忘了,
自己需要的是“水”,
而不是盛水的“碗”。

世人在日常生活往往也是如此,
總是被其實不必要的事物困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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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很满足自己戴着的 Timex,
因為它和閣下腕上戴着的 Rolex,
報的都是同樣的時間;
和你我都無法留住的光陰。

但無論世人怎樣諗,
世事却總是這樣 run:

曾經有一次出席會議後的餘慶,
大群人吃香喝辣談得甚是開心,
有位女士一把拿走我的手機,
說要留下她的聯絡號碼,
又拉起我的手腕看時間,
(手機上不是都有了嗎?)
待我接過我那年邁的手機。。。

號碼記錄上根本沒有下文。
😁😊😄😆



Saturday, March 3, 2018

生命

少年時從讀者文摘 Reader's Digest 看過一篇從前 Eskimo 愛斯基摩人的故事,描述部落裡一個女人的一生。

她年輕時用結實的牙齒和靈巧的手替父親、丈夫、兒子用獵物的身體各部做出温暖的衣物氈被、實用的器具、和美味的糧食。

後來女人年紀大了,牙齒鬆脱了,手脚遲鈍了,逐漸成為部落的負累,於是她就守着愛斯基摩人的傳統,着兒子把自己揹到深山,獨自倚坐在大樹脚下,回憶一生經歷過的喜怒哀樂,等待著面對生命的最終時刻。

看着風雪中逐漸步近的巨熊,她沒有驚恐,心内安詳,期待用自己殘弱的身軀餵飽大熊後,肥美的熊肉就可以餵飽自己心愛的子孫。

初讀這故事時覺得很血腥,所以印象深刻,長大後逐漸領㑹到故事裡包含的哲理。

當人的身體經歷過時間巨輪的洗禮,衰弱的軀殼就回歸大自然,和入泥土,滋潤草木,還天恩予大地。生命,就是如此循環再生。

愛斯基摩人傳統的信仰是以蒼天大地為神祇,沒有富麗堂皇的寺廟聖堂,也沒有繁文縟節的經書教條,有的只是對大自然的敬畏,和對生命赤裸裸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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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宇宙的角度來看,由虚無至太極,太極至無極,Big Bang to Big Crunch,周而復始,乃自然定律,幾許生物植物都經歷過由盛而衰,曾經縱橫天地一億八千萬年的恐龍也逃不離這個定律。

相比之下,人類祖先源自六百萬年前,群居社會存在了廿萬年,文明存在了六千年,中華文化亦只超過五千年。而道家老子,儒家孔子,佛家如來都只出生在大約二千五百多年前,耶穌基督生於二千多年前,回教穆罕默德則生於約一千五百年前。將這些數字串起來後,對宗教的認受性,應該心裡有數。

所以由宏觀着眼,人的一生根本就微不足道,薪火相傳,用擺脱靈魂的軀殼去孕育大地,重生萬物,這才是我領悟到的生命輪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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